通知公告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 >> 通知公告 >> 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线学习的通知
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线学习的通知
 
2023-01-10

      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,2023年度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1月10日起正式开始。

 一、参学范围

地厅级(含巡视员)、县处级(含调研员)、乡科级(含四级主任科员)、乡镇党政一把手

二、2023年度学习内容

所有参学干部应完成本年度学习计划总分88学分,其中必修课35学分,选修课53学分15+38)本年度学习任务才算完成,其中

1.必修学分35分本年度必修课按计划、分批次上传学习平台,自主选修学分15分。

2.2022年11月20日-2023年3月31日,所有参学干部需完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调训的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”专题培训19门课程,共计选修学分38学分。4月1日将统计情况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教处。

三、参加中组部调训干部

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,参加中组部调训的干部(参训范围详见组织部文件)在“中国干部网络学院”参加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”完成全部课程在专题班参加考试,需取得结业证书。

四、特殊情况

凡参加各级党校、行政学院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的培训,由本人申请,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,按网站首页《关于如何申报线下学分的通知》执行。

五、手机APP客户端下载地址

网站首页右下方,二维码扫描安装登陆。

六、具体要求

全体参学人员必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规定学分,12月10以后将进行学分统计,学习平台将按时关闭。年底将对在线学习完成率低于90%的单位进行通报。干部网络培训情况将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,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。

       

 特此通知


      新疆干部网络学院

2023年110

 
浏览次数:243119 添加到收藏夹   ■打印